[摘要] 北京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、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》。
北京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、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》。该《公告》要求,在建在售商办项目不得卖给个人;商业银行暂停购房贷款。
《公告》指出,商业、办公类项目(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)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、建设、销售、使用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;商办类项目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,不符合要求的,规划部门将不予批准。
《公告》要求,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,再次出售时,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。
《公告》还规定,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并出售给个人的,个人应符合名下在京无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,并连续五年缴社保或纳税。
商住房是指将商业、办公用地改建成为住宅形式的项目。此类住房不能落户口,不能使用学区等住宅配套,只有40年或50年的产权。
自2011年北京执行限购政策后,给了商住房市场空间。由于价格的优势,使得商住房的投资属性变得非常强劲。
由于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及住宅价格较高,不少人将购买小面积商业办公项目,作为投资或者过渡性居住。开发商为追求利润大化,把商业办公项目设计、开发建设成住宅对外销售。
此次商改住新政出台,将全面遏制商业办公用房市场的不正之风,商改住这个商不商、住不住的怪胎,将告别北京市场,成为历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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